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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

  根据省委宣传部等7家单位《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安监管政法字【2010】9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0】4号)要求,现就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安全生产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到基层,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6月13日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6月的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安委会办公室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安排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各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对广大干部职工、学校师生进行广泛的安全宣传教育。
  1、各单位要在办公楼和公共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竖)幅标语,张贴条幅标语和安全知识挂图,并利用高速公路电子滚动板、车站电子显示屏、电视对驾驶人员和广大乘客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2、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安全工作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生产知识。要积极探寻安全宣传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内容,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文娱表演、重点岗位培训、安全检查、编排宣传专栏、现场咨询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调动广大交通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对车船驾驶人员、特种设备操作手、特殊岗位职工、渡口管理人员和渡工等一线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技术操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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