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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本通知从2009年9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二学年。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备案表

  申报备案单位(盖章):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邮政编号 
单位地址 
专业名称学校备案收费标准(元/年)同意备案标准
   
   
   
   
   
   
   
   
备案审核机关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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