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新党发[2009]11号等有关文件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新党发〔2009〕11号等有关文件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0〕2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大中专疆院校、各技工学校:
  为缓解就业压力,突出解决就业难点,全面促进就业再就业,2009年9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党发[2009]1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卫生厅又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党发[2009]11号文件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1号),对新党发[2009]11号文件享受政策的对象、补贴标准、办理程序、资金来源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新党发[2009]11号和新人社发〔2010〕1号文件的主要内容,促进各项政策落实,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引导效应,现就做好有关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和把握新党发[2009]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执行力。新党发[2009]11号文件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为改善民生、促进就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地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落实新党发[2009]11号文件精神对促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做好政策宣传作为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大张旗鼓地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自治区决定将2010年3月份作为就业政策宣传月,各地要以新党发[2009]11号和新人社发〔2010〕1号等有关文件作为宣传重点,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促进就业政策的高潮,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广泛调动一切宣传资源,扩大政策影响面。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办专栏、安排专访、刊登专题、答疑解惑,大力宣传新党发[2009]11号和新人社发〔2010〕1号等有关文件的目的和意义,大力宣传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规定。要协调当地主管领导,采取主持访谈或新闻专访等方式,发动全社会关心和学习自治区制定的有关促进就业政策措施。要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把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新疆籍员工就业,作为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编写了新党发[2009]11号和新人社发〔2010〕1号等有关文件政策问答手册,各地要尽快组织力量,免费发放到各类企业、各有关单位以及每一位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手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