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疆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5.取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社会、经济效益。
  6.提出1项科技建议,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经专家评审,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
  7.参与制定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8.参与完成对项目具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五)论文、著作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地(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十条 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
  2.大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2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条件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解决本专业一般的技术问题。
  (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在担任技术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科研项目,较好地完成任务及资料整编工作。
  2.参与工程项目某一分项的技术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任务。
  3.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性技术问题。
  (四)业绩、成果条件
  在担任技术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的工程项目通过验收,质量符合要求。
  2.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参加者。
  3.参与和承担本单位技术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
  (五)论文、著作条件
  独立完成的技术工作总结或学术论文1篇。
  第十一条 技术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大专、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学识水平条件
  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协助助理工程师解决本专业工作中一般技术问题。
  (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本岗位范围内的有关技术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