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在通信运营维护管理工作中,理论结合实际有创新,解决了本专业领域科研生产中关键性技术问题,编写了相应的技术报告。
11.提出1项科技建议,为自治区有关部门采纳。
12.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五)论文、著作条件
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专业论文2篇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第一作者)。
第九条 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条件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并能够灵活应用,熟悉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过地州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2.完成对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技术管理工作。
3.参与完成难度较高技术复杂的通信工程项目的研究以及方案的制定、设计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本单位技术、业务的开发、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
5.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的编写。
6.完成企业通信设备的维护,实现设备正常运行。
(四)业绩、成果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地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2.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完成人,成果通过鉴定、验收。
3.参与完成1项中型或2项小型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通过地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
4.参与完成2项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