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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种粮大户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种粮大户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桂农业办电〔2010〕60号)


各市农业局:

  现将《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种粮大户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农财发〔201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落实专人开展调研,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局和种粮大户填写有关调查表,确保按时完成调研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农业局承担的调研任务

  (一)负责组织本市所辖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汇总上报附件1。

  (二)布置各县(市、区)填写附件2,每个市按种植规模30-100亩、101-500亩、501亩以上各填报1份,收集、审核后上报。

  (三)每个市撰写1份调研报告,于2010年6月8日前,将调研报告和附件1、附件2以纸质稿和电子稿形式报送厅粮油处。

  二、县(市、区)农业局承担的调研任务

  (一)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和市农业局的安排和开展调研,通过全面调查、典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与种粮大户、基层农业部门、农民开展座谈交流,全面了解种粮大户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种粮大户发展的政策建议,填写附件1,把具体情况和附件1报送市农业局。

  (二)按照市农业局的安排,组织、指导种粮大户填写附件2,审核无误后报市农业局。上报市农业局的时间由各市农业局确定,并负责通知所辖各县(市、区)。

  未尽事宜,请与厅粮油处联系。联系人:唐玉媛,电话:0771-2182605,传真:0771-2182605,电子邮箱:lyc@gxny.gov.cn。

  附件:1. 全市种粮大户情况汇总表

  2. 种粮大户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附表1:
  全省种粮大户情况汇总表

种植规模

数量(户)

涉及耕地(亩)

种粮大户粮食产出(吨)

30-50亩

 

 

 

50-100亩

 

 

 

100-500亩

 

 

 

500-1000亩

 

 

 

1000亩以上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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