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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2010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2010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0〕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减负办)《2010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0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市减负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10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 川办函〔2010〕79号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2010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探索构建长效机制,开展源头治理;研究解决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开展涉企负担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努力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为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
  大力宣传中央和地方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企业。2010年,市减负办将有针对性地对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收费等进行专项督查和调研,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发现有关取消、免收、减收、缓收等涉企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没有执行或没有完全执行到位的,要及时向各级、各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优惠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各区县减负机构、执收执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级减轻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二)开展专项整治
  1.清理整治涉企收费项目。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四川省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8〕44号),严格按照“三取消、一不准”的规定,全面清理各种涉企收费项目,并对2010年我市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 相关部门要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调研,研究提出拟取消或降低标准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强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行为。针对煤、电、油、运等部分垄断行业的收费行为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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