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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2010年政务调研重点课题的通知

  责任单位:内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自贡办事处。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开展乳粉及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认真开展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加强监测工作力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测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食品市场监管信息网络化、监管电子化和监测手段现代化,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六)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顿
  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以学校食堂、老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特别是省运会餐饮服务指定接待单位为重点,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开展餐饮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以食用油脂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的食品、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和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和自制饮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旅游局、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
  (七)加强畜禽屠宰和酒类整顿
  全面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强制推行《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 50317-2000)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等国家标准,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规范畜禽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促进屠宰厂(场、点)屠宰加工、肉品检验、污水处理等设施升级改造,依法逐步关闭、淘汰一批屠宰设施简陋、污染环境、卫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以及私屠滥宰频发区域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违法定点、私自定点、一证多点。对部分手工屠宰点,特别是一点多个代宰户的定点屠宰场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完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监管,依法监督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对屠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对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加大酒类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捣毁制假的黑窝点,规范酒类市场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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