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迎评阶段(10月下旬-12月下旬)。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政评办将汇总全市教育系统2010年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做好政风行风建设迎评工作。局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是教育系统加强自身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把政风建设与行风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统一领导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方东玲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局相关处室组成“政评办”负责日常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以政风评议为动力,以政风带行风,以行风促效能,将政风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职工都要积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人人关心政风行风建设,人人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保障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时宣传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项措施和成效,宣传教育政策与成就,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注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在教育教学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弘扬主旋律。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整理社会方方面面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改进。重大政策和举措出台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广邀新闻媒体宣传与报道。开设“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网页,及时发布全系统行风建设的文件、简报和信息,促进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要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和督导部门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以规范教育收费为主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乱收费和顶风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单位、各部门应主动接受市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和检查,要积极配合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