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关于江西昂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铝合金汽车轮毂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关于江西昂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铝合金汽车轮毂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产业字[2010]803号)


上饶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恳请对江西昂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铝合金汽车轮毂项目备案的请示》(饶发改工科字[2010]3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对江西昂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铝合金汽车轮毂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玉山工业园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铸造车间、热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办公楼及辅助生产设施等和购置铝绽铸造机、低压铸造机、X射线检测机等设备,形成年产涂装铝合金汽车轮毂850万件和电镀铝合金汽车轮毂150万件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3674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