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按照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开展节能技术推广示范点建设活动。加强节能执法检查,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强制性推行节煤、节电等节能新技术。要把节电作为节能的重要内容,在建筑、城市公共设施、交通、商业等重点领域强制性推行节电技术。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加大高效节能空调推广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推广节能灯400万只以上,城市所有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大规模推广城市道路LED节能灯。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动态管理。
十一、积极执行节能经济政策。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落实煤层气、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以及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并按照规定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差别电价收入用于对淘汰落后产能的补贴和奖励,支持九大产业调整振兴。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
十二、加快完善法规标准。尽快修订《
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制定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研究起草我省节约用水条例。研究制定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完善地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能耗标准等。
十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6月中上旬,各市要组织开展节能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等问题,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