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施工信息和交通管理宣传力度。提前一周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及高速路网可变情报板、收费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施工交通管制信息。
2.强化车辆安全管理和引导工作。重点加强施工区域相邻收费站的交通控制和安全管理力度,在交通管制点和施工区域设置大型、醒目的施工交通管制公告牌和车辆分流引导提示设施,有效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分流绕行,并设置专职人员切实做好管制车辆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和社会不良影响。
3.强化超限运输车辆通行和安全管控力度。加强车辆分流和通行管理措施,实行单道双通期间,防止超限运输车辆驶入施工区域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四)完善施工区域安全管理措施。
1.实施中央临时支墩施工期间,在高速公路两侧超车道搭建的防护围挡应满足结构安全需要,围挡四周应粘贴反光标示并加强防撞设施的设置。
2.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支架不得侵占高速公路行车限界,满足高速公路行车足够的安全距离,且贝雷梁净空不得小于5.5米,保证防护支架及贝雷梁结构牢固安全,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3.设置完善防护支架轮廓提示灯、防撞桶等安全设施,加强车行诱导(重点加强夜间灯光提示)功能,防止车辆撞击支架产生安全事故。
4.梁体浇注施工期间应完善贝雷梁顶部防水板、防抛网等安全设施,适当加宽梁体两侧防抛设施宽度,防止梁体上部物件及施工材料坠落影响行车安全,
5.实行单道双通车道转换时,应根据路面实际情况在平缓路段合理设置中央分隔带交通转换口,并适当加长中央分隔带开口距离,设置迎车方向防撞设施,保障超长车辆的顺畅转换和车辆行驶安全要求。
6.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规范设置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交通标志秩序规范和清洁卫生工作,保持交通标志良好的反光效果,保证交通标志有效的警示、引导等功能及夜间交通安全控制作用。
7.加强施工机械、车辆、人员安全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随意横穿高速公路,严禁施工车辆违章占道、调头、逆行等违规行为。
8.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落实施工安全管理措施,防止施工不当诱发安全事故。
(五)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四、因施工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管制的,应做好超限运输管理公告及超限车辆分流管理,加强与超限运输审批、监督机构的衔接沟通,确保超限运输管理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