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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大峰公路石桥湾桥加固工程交通组织的批复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大峰公路石桥湾桥加固工程交通组织的批复
(渝高管〔2010〕57号)


永川区交通局:

  你局《关于对成渝高速公路石桥湾桥段进行交通管制的请示》(永交通文〔2010〕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成渝高速公路石桥湾跨线桥梁安全隐患,保障桥梁结构安全及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原则同意你局报来大峰公路路石桥湾桥加固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二、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和加强高速公路区域文明施工管理,保持高速公路清洁美观,维护高速公路良好形象。

  三、桥梁加固施工期间请严格遵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完善和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施工安全,并执行以下意见。

  (一)抓紧施工前期基础准备工作,做好施工机械、材料、人员调配工作,保障各项施工流程衔接紧凑,严控施工进度,确保桥梁加固施工在2010年7月底前完工。

  (二)施工交通组织按四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高速公路左幅(重庆至成都方向)防撞护栏外搭设防护设施,拆除石桥湾第一跨(8m跨)桥梁,吊装预制空心板施工;实行占道(部分应急停车道)施工,桥梁拆除、吊装时间为8天。

  第二阶段:拆除石桥湾第二跨(16 m跨)桥梁,吊装预制空心板;实行单道双通组织方式,时间为8天。

  第三阶段:拆除石桥湾第三跨(16 m跨)桥梁,吊装预制空心板;实行单道双通组织方式,时间为8天。

  第四阶段:桥面及附属设施施工,实行左右幅占道施工。

  为确保桥梁吊装期间高速公路的安全,在实施吊装的过程中,由高速公路执法机构配合现场指挥交通,实行短暂的双向封闭交通。

  (三)加强车辆交通管制服务引导措施。

  1.强化施工信息和交通管理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及高速路网可变情报板、收费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施工交通管制信息,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大型醒目的施工公告牌,提请社会车辆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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