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注重科学化、机制化、体系化、军事化,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研究和部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指挥;设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做好应急管理决策咨询和参谋工作;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在市、州、县政府办公厅(室),配备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市(州)不少于5人、县(市、区)不少于3人。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做好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相应的组织体系,明确相关责任。
(四)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级实施、逐步完善”的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制定实施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与技术标准,重点建设好省、市、县三级政府应急平台以及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平台。要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系统、部门信息化系统,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防止重复建设。新建平台要遵循总体技术要求,已建平台要依据统一标准通过改造或采用转换等技术实现互联互通。各市(州)要在2010年底前实现与省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各县(市、区)要在2011年6月底前实现与市(州)、省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满足值守应急工作需要。以“两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库、典型案例库)建设为重点,加快应用开发和信息资源建设,建设满足应急管理要求的数据库系统。
(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理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关系,完善“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应急管理工作汇报,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省政府应急办要会同省级专项预案牵头部门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总结评估等工作,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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