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对全省重大水害隐患矿井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
(鲁煤传[2010]62号)
济南、淄博、济宁、泰安市煤炭管理部门,兖矿集团、肥矿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领导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省外发生的重特大煤矿水害事故和我省煤矿水害侥幸事故教训,省局拟于6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全省重大水害隐患矿井进行专项督导,围绕我省部分矿区、矿井受水害威胁严重实际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分析,举一反三,分类提出水害防治的针对性措施意见,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促进煤矿防治水工作上水平。
一、督导范围:(1)济南章丘市、淄博市受老空水害及周边煤矿、非煤矿山开采威胁严重矿井;(2)肥矿集团、泰安肥城市受底板承压水害威胁严重矿井;(3)泰安新泰市受地表柴汶河水威胁严重矿井;(4)济宁市、兖矿集团提高开采上限和水体下采煤的矿井。
二、为切实做好督导各项准备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认真梳理、摸底排查辖区内矿井受水害威胁情况,代表性的确定辖区内1-2处参加活动矿井名单,并由相关煤矿负责准备本矿井受水害威胁情况材料(要包括矿井地质水文等基础资料),由市煤炭管理部门、矿业集团公司负责准备本辖区针对相关水害情况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材料。参加活动矿井名单和水害防范措施材料电子版(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6月7日前以市煤炭管理部门、矿业集团公司为单位报省局安全监管处。具体督导时间另行通知。省局联系人:孙高亮;电话:0531-85685825;电子邮箱:856858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