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落实,及时总结。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有影响、有深度、有重点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宣传活动的声势。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经验、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请及时报送省农业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
附件:《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宣传标语与宣传要点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一、法律宣传月标语
1.热烈祝贺《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实施
2.深入学习宣传《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3.全力保障《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顺利实施
4.发展专业合作社 建设和谐新农村
5.组织起来闯市场 增收致富靠合作
6.发展新合作 造就新农民
7.发展专业合作 建设现代农业
8.生产在家 服务在社
9.民主办社 合作增收
10.民办民管民受益 专业合作天地宽
11.众手浇灌幸福树 花开专业合作社
12.发展专业合作社 携手建设新农村
13.服务社员为宗旨 共同利益是目标
14.农民是合作社主体 盈余按交易量返还
15.法律是合作社的保障 章程是合作社的生命
二、法律宣传要点
入社自愿 退社自由
民主管理 一人一票
社员地位平等 实行民主管理
依法登记办社 法人资格明确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民主管理 盈余返还
建立个人账户 保障社员权益
依章民主办社 依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