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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虎旺 吕梁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奋伟 吕梁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干部

  雒晓利 吕梁市环保局综合科干部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工作措施

  1、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完成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一定要严格按照方案中的整治要求,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细化指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保证投入,确保取得实效。

  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增强部门联合执法意识,认真履职,严格执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形成推动环保工作的合力。

  市监察局对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下达指标、综合协调、牵头督促检查,同时负责召集各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切实完成好污染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与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

  市发改委负责督促落实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综合整治项目的相关立项计划和向上争取投资。

  市经委负责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落实到具体企业,并督促按期关停。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督县级财政建立和完善对重点区域综合治理项目的投融资机制,保障市级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工作经费。

  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吕梁市建成区城市道路裸露地面硬化、绿化、清洁、保洁规划;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管理规划,督促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进度,确保方案中要求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按时建成投运且稳定达标运行;按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扩大吕梁市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和供气面积,同时对吕梁市区的建筑施工和建筑垃圾进行规划管理,有效防治建筑扬尘污染。

  市爱卫会负责制定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规划及方案,并负责督促落实各项卫生整治任务。

  市物价局负责督促全市城市污水、垃圾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和征收到位,监督电力行业严格执行脱硫差别电价政策。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辖区内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确保辖区内所有医疗废物统一送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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