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鼓励企业争创省级名牌企业;
6、鼓励乡镇创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制造业基地;
7、鼓励乡镇创建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
(三)基本目标
组织、鼓励全市企业开展实施名牌战略活动,强化名牌意识,提高质量效益。在此基础上,以各行业龙头企业、市重点扶持企业、大企业集团和专业生产镇、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为重点,选定一批企业作为培育扶持对象,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以名牌产品推动产业发展,力争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金银珠宝首饰及圣诞工艺等行业在名牌塑造上有新突破。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15年,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达到10-15个,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分别达到40个以上。到2015年,名牌产品总销售值占全市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30%以上;全面实施创新工程,设立技术创新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发明创造,积极扶持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力争到2015年建立省级以上研发中心5-10个。
三、进一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培育重点。围绕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制订市名牌名标产品发展规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通过培育、保护、提高、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重点在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支柱产业和金银珠宝首饰、圣诞工艺等传统产业,培育省级名牌和著名商标。在此基础上,挑选知名度较高、发展前景较好、市场占有率较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秀骨干企业的龙头产品,培育为国家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
(二)完善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汕尾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是市政府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领导和协调,完善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要求,明确职责,加强分工与协作,形成合力。要认真研究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进我市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措施和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强质量工作,切实做好对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完善企业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把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作为创名牌的重要基础工作和根本途径,不断提高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强名牌产品核心技术研发,利用高新技术加大对传统名牌产品的技术改造力度,保持名牌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鼓励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开展横向联合,加强与科技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提高名牌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名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