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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四、帮助企业解决用电、用地、用工等难题
  (一)加强企业用电保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级争取用电指标,保障我市电力正常可靠供应。抓好电力生产调节,合理安排和适当调整各地用电指标,确保全市电力协调有效供应,保障优质企业的用电需求。(由市经贸局牵头,会汕尾供电局办理)
  (二)整合和集约利用土地。进一步整合工业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土地集约使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积极向省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使企业项目建设用地尽快得到落实。(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市城市规划局办理)
  (三)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保障企业技能招聘需求,抓好人力资源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快建设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引导和支持企业与职技院校挂钩,解决企业急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市经贸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办理)
  五、加强和改善对企业的领导和服务
  (一)进一步搞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推行政务公开,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扩大综合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推动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完善综合服务、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平台,并引导其贴近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成立各种行业协会组织。在目前已建立了鞋业协会、肉类协会基础上,争取在3年内再建立汕尾市企业家协会以及服装、圣诞品、珠宝等各行业协会。四是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认真办好“中小企业网”,打造全市中小企业的信息、咨询平台;办好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抓好市场开拓和经贸交流,引导和帮助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活动,尤其是组织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由市经贸局、市中小企业局办理)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和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把促进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大举措,坚持“五个结合”,即加大财政投入与深化改革相结合,解决当前困难与解决长期性、根本性问题相结合,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拉动当前经济增长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相结合,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和谐相结合。上述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考核制度;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市中小企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理)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经济运行”工作机制。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加强对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与分析。各级统计部门要在2009年上半年建立起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经贸部门要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动态,做好指导、监测、协调和服务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会市经贸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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