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汕府〔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8年,我市积极实施省、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各级政府把殡葬管理目标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之一,围绕市政府提出“六个一”的工作措施,克服困难,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8年全市共火化遗体9562具,其中本地遗体9436具,年平均火化率73.2%;清理乱埋乱葬坟墓4750穴,其中清理占地毁林新造坟285穴;严肃查处偷埋土葬、违规收费等行为,认真开展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殡葬管理工作。根据《汕尾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汕府办〔2006〕35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汕尾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汕殡改〔2006〕3号)的要求,经市政府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组综合考评,华侨管理区95分,为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达标单位;海丰县75分,陆河县65分,陆丰市62分,市城区60分,红海湾开发区60分,为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及格单位。
华侨管理区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行遗体火化工作,辖区内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加强骨灰管理,辖区内无乱葬新造坟,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殡葬改革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文明办丧,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殡葬管理目标任务,年度综合考评达标,特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各1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和受奖励的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考核未达标的县(市、区)必须认真查找原因,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奋起直追,争取殡葬管理尽快达标。
附件:2008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汕尾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
2008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项
目
单
位
| 殡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10分)
| 火
化
率
(30分)
| 清
坟
工
作
(12分)
| 骨灰安放管理治理违规土葬和乱埋乱葬
(10分)
| 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