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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筹委会)主要任务的方案》的通知

  3、负责制定园区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园区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重大决策决议:负责为入园企业提供全程优质服务,负责为人区企业提供金融、法律、公证、产权交易、劳动用工管理等中介服务工作;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优化园区投资环境;配合、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在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派出、分支机构的工作;负责产业转移工业周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受理有关经济环境方面的投诉,查处一切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四乱”案事件。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
  1、负责研究制定工业区引进内外资优惠政策及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实引进内资工作计划;负责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扶持企业的政策性资金和相关审批上报工作;负责工业区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和综合上报工作:负责构建科研、合作、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负责工业区招商网络和项目库建设;协助入园企业办理各项证照、知识产权申报、优惠政策落实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初审认定工作;负责入园企业投资及经济效益的统计分析工作。
  2、负责制订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专项工作计划;负责承办基本建设项目及入园企业用地的报批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入园企业规划建设和用地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审批临时建筑物的建设、广告牌和标志性设置:负责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招商办公室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及其专项工作计划;负责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招商项目洽谈、投资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入园企业和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经贸展销洽谈会议等经济活动;负责收集和整理招商引资信息,组织开展项目攻关工作;负责入园企业入园意向(协议)及合同章程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工业区经济技术合作及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受理企业相关投诉工作。
  三、组成人员
  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筹委会)确定15人规模,从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和深圳市抽调精干人员组成。
  四、经费来源
  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筹委会)开办经费和日常开支由市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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