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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强我市政府权威性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强我市政府权威性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9]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开展加强我市政府权威性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加强我市政府权威性建设活动的意见

  为改善汕尾的软环境,进一步强化政府权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起,连续三年在全市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中开展以“权威、责任、效能、廉洁”为主题的政府权威性建设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加强政府权威性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府权威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影响力。在全市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中开展以“权威、责任、效能、廉洁”为主题的政府权威性建设活动,是由软环境建设规律和我市特殊的客观实际所决定的。
  (一)开展加强政府权威性建设活动,是汕尾软环境建设的内在要求
  省委书记汪洋视察汕尾时指出: “既要重视抓硬环境,更要重视抓软环境。从汕尾的历史和现实来看,软环境更为重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汕尾发展的成败”。而政府的权威性无疑是一个地方软环境的重要构件。同时,由于政府的特殊地位,其权威性还在软环境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汕尾抓软环境建设,不论是致力于营造团结奋进的政治舆论环境、开放开明的体制环境、宽松优惠的政策扶持环境、公正廉明的法治治理环境,还是着力于打造便捷高效的社会服务环境、文明和谐的人文道德环境、美丽舒适的人居环境,莫不与政府的倡导和推行有关,政府的权威性既蕴含在这些软环境之中又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他们的建设步伐和成效。所以说,汕尾软环境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开展加强政府权威性建设活动,即软环境建设必先得有一个“硬政府”。这是前提,也是保障,更是软环境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开展加强政府权威性建设活动,是汕尾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
  当前,汕尾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转轨时期。能不能凭借建市20多年积淀的后发优势,在新一轮改革与发展中,抓住国家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机遇,发展海岸经济,融入珠三角,实现“弯道超车”蓝色崛起,关键看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意识到并多次强调政府权威的作用,认为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就不可能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中国的改革必须有一个有胆有识有权威的政府。在新的形势下,政府的职能虽有所变化,已不再扮演“全能”的角色,但政府权威任何时候都不能弱化,而应当在其权限范围内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尤其是汕尾,建市时间不长,历史上又有过失治时期。遗留后患不仅累及政策的制订和实施,还严重阻碍了重大项目的推进和招商引资的落实。红海湾电厂事件和各地暴露出来的征地、拆迁难,以及群众越级上访增多,从一个侧面为我们拉响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权威性建设的动员令。
  二、开展加强政府权威性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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