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展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汕府办[2009]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责任制,切实做好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检查组。由市政府副秘书氏邱伟南同志任组长,市粮食局局长蔡少华同志任副组长,市发改局、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市农发行等单位领导为成员.按照《印发汕尾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汕府办[2008]64号)文件要求,于2008年11月lO日至13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届中的粮食安全责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等方式,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经市考核检查组汇总、集体评议,各地得分情况:市城区为93分、陆丰市为91分、陆河县为90分、海丰县为83分、红海湾开发区为78分、华侨管理区为76分。考核结果各县(市、区)全部合格,市城区、陆丰市分别名列第一名、第二名。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基本情况
(一)粮食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健全。2007年各县(市、区)政府换届后均与市政府重新签订了粮食安全责任书。各县(市、区)基本上建立了粮食工作年度考评制度.粮食管理机构职能明确,粮食行政管理经费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按要求完成粮食行政管理工作任务。
(二)粮食四项考评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各级农业、粮食、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统计和农发行等部门的配合下全面达标。
(三)粮食流通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制订了实施粮食流通政府规范性文件。市城区、陆河县结合实际制订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二是各地物价部门定期对粮食价格进行监测,粮食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暴涨的现象。市城区、陆丰市还出台了《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三是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能做好规范管理与监督粮食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各级质监部门依法监管粮油食品加工质量,没有发生重大粮油质量安全事故;五是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能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做好粮食收购企业人市资格审核工作;六是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促进粮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2007年全市粮食系统扭转了自建市以来连续亏损的局面,首次实现盈利,其中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盈利318万元,海丰县盈利2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