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水平明显提高。各责任人把抓好监管和执法作为源头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抓手,经常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经常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取得了扎实成效。如海丰县针对个别乡镇存在非法采石、采矿的现象,由县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对联安镇长埔矿区非法采矿问题进行查处,2008年全县立案查处“三非”案件13宗.罚款10多万元,结案率100%;市城区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点的打击力度,并在全区33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建立了备案、布局、标识和配送“四统一”制度,有力规范市区烟花爆竹销售秩序;陆河县加大“打非”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盗采稀土矿点14个,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点3家、不合格销售点36个。
(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各责任人把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和“百日督查”专项活动作为“迎奥运、保安全”的重要措施,突出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和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确保了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如市城区对全区127所学校和85所幼儿园进行集中整治,对其中20多所不符合办园条件的依规责令停止办园;陆河县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防范地质灾害事故、打击“三非”行为、 “一畅两会”消防安全等“四大专项行动”:海丰县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现状,对全县无牌证车辆、事故多发路段、路面违章行驶等进行集中整治,如投入资金200多万元,整治海汕路与三环路交界处大圆盘交通隐患;红湾湾开发区对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田境大街市场重大隐患,投入30多万元资金进行彻底整治,并成立市场管理组加强日常管理;华侨管理区组织安监、国土、公安和农林水利等部门对非法开采的雷达石场进行查封。
(五)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加强。各责任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想方设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保障,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如陆河县各个乡镇设立了安全办,定为正股级常设机构,为全市第一个实现乡镇安全监管机构正式编制的县:并把原县工商局办公楼调剂为县安监局办公楼,切实改善安全监管条件;海丰县投入安全生产经费128万元,其中设立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市城区全年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28万元,其中投人32万元购置消防救援装备,招收了6名专职消防员;陆丰市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大隐患整改等,改善公共安全设施“历史欠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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