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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聘任何大同为院长的批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聘任何大同为院长的批复
(渝教民办〔2010〕6号)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何大同同志职务任命的核准请示》(重房院理发〔201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及其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民办高校校长变更(连任)核准有关规定的通知》(教发厅〔2009〕3号)、《重庆市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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