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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印发2010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成立2010年省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成单位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组成。具体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节能宣传周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制定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
  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以及具体活动安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能够如期举行。
  (三)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
  各项活动的承办单位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活动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各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组织当地工业、商业以及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做好宣传活动,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倡议节能减排、普及低碳知识的公益短信,组织主要网站开展“节能网络行动”。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宣传周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搞好本地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
  (二)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宣传我省的能源形势、政策、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宣传能源资源节约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节约能源的宣传。
  (三)各市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等校园主题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各有关高校要结合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活动,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发明创新竞赛,为节能宣传建言献策,组织学生参加节能周启动仪式及相关系列活动。
  (四)各市科技部门结合科技活动,积极开展节能、低碳技术宣传,运用多种方式推广先进的节能、低碳新技术。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等各类技术交流会、研讨会、成果展示会等,把先进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
  (五)各市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六)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借上海世博会之机,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建筑和节能小区,积极宣传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和成果,积极宣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建筑节能相关政策,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培训,普及建筑节能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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