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字〔2010〕10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政府近期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2010年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政府决定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检查严格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重拳出击”原则,切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年”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认真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对象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辖区内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高速公路管理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㈠企业
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证情况(合法性)。
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执行情况。
⒊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
⒋企业内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