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275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2010年)〉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34号)和《
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3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2010年)》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创新和实施情况,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情况,依法行政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方面的作用发挥情况等。具体检查验收内容参照《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
国土资源“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国土资源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农民和县(市)及乡(镇)政府领导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送法工程”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普法取得的效果等,具体检查验收内容参照《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表》(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0年6月1日--6月20日)。主要任务是由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进行全面总结,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普法相关文件资料应当汇编成册,为迎接省检查验收和国土资源部抽查做好准备。
1、全面总结地级以上市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特别是地级以上市级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