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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州市“网络问政创新完善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网络问政后勤保障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网络问政工作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09〕7号)、《关于开展“惠民在线”网上办公工作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09〕66号)的有关要求,在建立网络问政机制、完善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开展网络问政工作后勤保障的投入。一要增加工作经费。适当增加购置配齐必备设施的经费,把网络问政工作开支列入本地、本单位的经费预算,在工作经费、设施配备上给予充分保障和支持。二要充实工作力量。指定专门部门或科室,配备2名以上熟悉业务知识、网络运行规律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收集、登记、分发、处理、反馈、回复、通报等相关工作。其中,2009年网民在网络问政综合平台上所提问题达到300条以上的单位,因工作量较大,需要配备3-4名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单位,应该设置处理网络信息的专门科室,以提高网络问政、网络舆情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编办及各有关单位。
  (四)加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力度
  根据网民在网络问政试点部门所提交的问题情况分析,大部分问题属于对相关行政事项办理的咨询意见,有些部门咨询类问题占到网民问题数量的90%以上。这种现象,不仅耗费了网络问政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也反映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信息公开内容匮乏、广度不够。因此,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更宽领域、更广范围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一要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有关办事流程、新近出台并执行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工作动态等。二要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促进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要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认真执行《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进信息公开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经信局、监察局及各有关单位。
  (五)加强舆情民意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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