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办“节能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省级新闻媒体刊登节能知识有奖竞赛题目及奖励办法。
(四)举办“2010年陕西省节能技术与产品展示推广会”。由省节能监察中心组织。
(五)举办“陕西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工作论坛”。由省节能协会组织。
(六)发送宣传节能减排手机短信。利用移动、联通、电信平台,征集宣传节能好建议、新点子公益短信。
(七)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辟节能宣传栏目,集中宣传报道全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联办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节约能源、提高能效的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
(二)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组织好各类宣传活动的同时,要积极贯彻执行“限塑令”,推行绿色消费,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灯、节能空调等,宣传节能产品国家财政补助政策,引导更多的人使用消费节能产品。
(三)各部门要围绕“节能攻坚、全民行动”主题,举办政府引导、企业先行、社区行动等针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活动。各级宣传部门:加强与本地节能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媒体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节能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各部门、各地节能工作好的经验和典型。各级教育部门:要动员组织中小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校园节约、从我做起”行动,开展节能低碳知识竞赛等校园主题文化活动,进一步养成学生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各级科技部门:开展节能创新成果宣传,推广节能、低碳新技术。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组织工业企业开展节能增效宣传活动,组织行业协会举办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培训,大力提倡使用散装水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培训,普及建筑节能基本知识。大力宣传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成效,倡导和推广绿色建筑。各级环保部门: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使用节能产品的机制,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推广节油驾驶新技术、新产品,倡导每周少开一天车,开展“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行动。各级农业部门:宣传沼气利用成果,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规模化养殖场大型沼气化开发利用。各级商务部门:大力提倡在饭店、宾馆、旅游区少用一次性用品,广泛使用节能产品,推广家电、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消费节能产品。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组织所属企业开展节能行动,积极推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总结、推广、宣传企业节能典型经验。各级广电部门: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节能公益广告,并以新闻、专题等多种方式集中进行节能宣传。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组织“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在政府采购中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各级工会: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青少年节能行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节能减排示范行动。推动节能小技改、小发明等“五小活动”,调动广大青工节能减排积极性。在全省建立一批青年节能志愿者队伍。各级妇联:深化节能减排家庭社区活动,重点抓好“低碳家庭、时尚生活”主题活动。
为组织好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并参与节能活动的浓厚氛围,请各市区、各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