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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惠府办〔2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根据市政府《印发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的通知》(惠府〔2001〕133号)精神和《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书》。2009年底,市政府派出考核小组,对各县、区政府2009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核结果表明,2009年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投入增加,取得明显效果,实现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畜产品安全零事故,有效地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为保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考核结果
  按照《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规定,考核小组对各县、区动物防疫责任制16项考核指标逐项进行了考评。各县、区考核得分分别为(按得分高低排序):惠阳区474分、博罗县471分、大亚湾开发区471分、惠城区470.5分、惠东县458分、龙门县455.5分,均达到了市政府规定的优秀等次(详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
  2009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改进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区的动物防疫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安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县、区动物防疫实验室工作开展整体来看仍比较滞后,一些县、区动物防疫实验室硬件仍未达到农业部要求,工作制度不够规范、完善;三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仍不够健全,动物防疫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为充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惠阳区、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惠城区、惠东县、龙门县“2009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称号,各奖励15000元。
  希望各县、区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继续发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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