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摸清农村劳动力情况,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台账。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按照“六个一”(即一人一表、一户一档、一村一册、一镇一台账、一县(区)一总表、全市一览表)的要求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台账,并录入广东省和惠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系统,实现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宣传、发动及组织等工作,做到责任到人。
(二)完善企业用工需求台账,为企业送农民工上门。要调查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动态情况,建立档案台账。按照企业需求,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厂就业。引导企业转变用工观念,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人性化管理水平和工资待遇,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和成才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农村劳动力进得去、留得住。
(三)村企挂钩、镇企结对,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接收安置基地。深化“千村挂千企”活动,做好1041个行政村与企业挂钩帮扶工作,挂钩企业优先安排招收挂钩村的劳动力。组织69个乡镇(街道)与企业结对,建立“一镇一企、一镇多企”的劳动力供需关系。开展县、区之间挂钩结对,实现农村劳动力跨县、区转移就业。继续选择劳动条件较好、规模较大、待遇较好、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接收安置基地,企业提供用工信息,县(区)、乡镇(街道)、村负责输送和保障服务,建立健全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化”运作的长效机制。
(四)成立乡镇(街道)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劳动力输送平台。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抽调劳动保障、经济、农业等部门骨干力量集中办公,负责组织农村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信息调查、登记录入、更新台账等基础性工作,做好转移对接工作。各村(居委会)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站,配合乡镇(街道)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市、县(区)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把企业用工信息传送到各乡镇(街道)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开通“12333”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企业招工专线电话,搭建面向企业输送农村劳动力的平台,实现企业招工有人管、有成效。
(五)加强引导和合作,做实做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以思想观念与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厂规厂纪和基本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劳动力岗前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全面开展为期1~3个月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免费技能培训,组织已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加强与企业、园区和乡镇的合作,实行“校企合作、校园合作、校镇合作”,做到送教进厂、送教进村、送教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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