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亚孝(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金虎兼任,成员从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抽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具体负责保护区划定的技术论证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
依时完成我县的典型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经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省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后,依照程序报批。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如下:
(一)2010年1月-4月。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海南省典型乡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定工作方案》和《海南省典型乡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技术大纲》。
(二)2010年5月-8月。
根据《海南省典型乡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定工作方案》和《海南省典型乡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技术大纲》,县政府成立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保护区划分工作技术承担单位。技术承担单位开展第一批保护区调查与划分工作,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和相关图集等并上报。
(三)2010年9月-10月。
优化调整保护区划定方案,组织县环保、水利、规划、建设、国土、卫生、农业、林业、水产、交通等部门对方案修改完善后,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技术审核。
(四)2010年11月-12月。
技术承担单位根据技术审核意见对保护区划分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审批。对省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界碑和明显的标志牌。
(五)2011年1月-2011年12月。
根据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要求,按照以上程序完成第二批典型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申报、审核和审批等工作。
(六)2012年1月-2012年12月。
根据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要求,按照以上程序完成第三批典型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申报、审核和审批等工作。
(七)2013年1月-2015年12月。
完成镇和农村非典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报批和建设。
四、工作要求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一件大事,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我县经济发展及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组织力量,保障人员和经费,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按期完成我县典型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