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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府办[2010]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厅下达的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防治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我县地灾安全生产工作和防汛救灾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地质灾害分布点及灾种
  我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千家、尖峰、利国等地区,重点是岭头、大安地区各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区。尤其是对抱伦金矿的尾矿库要加强监督指导,防止暴雨引发垮坝,导致泥石流。重点灾种分为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和泥石流四种。防灾工作协调小组要认真摸清我县灾害分布范围、发生时间,认真分析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切实做好我县重点灾区防灾准备工作。
  三、重点灾害防灾部署
  (一)公路部门应加强我县交通巡查和监测工作。对边坡不稳定的地段要认真做好稳固工作,防止山体滑坡、崩塌、堵塞交通,引发不利因素。
  (二)加强防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两个《规划》,努力提高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关注和支持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
  (三)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到重点灾害地区,认真调查摸底,并做好监测工作,做到群防群治,同时,实行镇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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