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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16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无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顾问团的性质和主要工作
  法律顾问团由法学专家学者、行政管理实际工作者和执业律师等组成,是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非常设机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市政府委托,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有关行政事务的法律咨询;
  (二)受市政府委托,对市政府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三)受市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四)受市政府委托,对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决定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五)受市政府委托,依法代理市政府参加诉讼、调解和仲裁,维护市政府的合法权益;
  (六)受市政府委托,参加以市政府名义签约的涉外和国内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市政府草拟、修改、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相关重要法律文件;
  (七)为市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八)受市政府指派,配合信访部门,为依法处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九)协助市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向市政府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对市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办理市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团的组成和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3名,成员20人。团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负责协调、处理法律顾问团的重要工作;副团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协助团长工作,受团长委托,处理法律顾问团的有关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提出,报市政府审定后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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