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2009年度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豫建住保〔2010〕5号)
各省辖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更好地推动全省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09年度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先进单位推荐范围:省辖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管理部门,各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及县(市)、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先进个人推荐范围:省辖市及辖县、市(区)从事住房保障、房改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人员。
推荐名额: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含经济适用房)9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30个(管理中心、分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共10个、管理部20个);住房保障先进个人63名,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个人76名(各省辖市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一)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施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工作有创新发展、成绩突出。
2.依法行政,管理规范,行政效率高,有完善的住房保障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并及时准确地完成有关行业统计上报工作。
3.住房保障基础工作扎实,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良好。有完善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并认真执行,没有发生因住房保障引起的群众上访等事件。
4.干部职工整体素质高,精神面貌好,行业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2.2009年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明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增速较快,各项考核评价指标先进,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3.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要求,无违规、违纪问题。
4.完成上级布置工作认真迅速,工作质量较高。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统计制度,各种报表数据准确无误,报送及时,分析说明详实全面,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
5.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在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中群众反映较好。
(三)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和工作规范,业务技能较高,在具体工作中成绩突出。
3.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在工作中发挥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赢得广泛好评。
三、推荐办法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各省辖市主管部门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初审和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审定,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时间要求
请各省辖市认真填写评先申报表,申报表需加盖省辖市主管部门公章,并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要求一式三份,于2010年2月10日前报送省厅住房保障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联系人:贺香玉、孟德功
电 话:0371-68080859、68080860
附件:1. 2009年度河南省住房保障(公积金)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2009年度河南省住房保障(公积金)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 2009年度河南省住房保障(公积金)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1:2009年度河南省住房保障(公积金)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奖项
| 住房保障
(含县、区)
| 公积金管理
(含分中心、管委会)
|
郑州市
| 5
| 9
|
洛阳市
| 5
| 5
|
开封市
| 4
| 3
|
新乡市
| 4
| 3
|
安阳市
| 4
| 5
|
焦作市
| 3
| 4
|
鹤壁市
| 3
| 4
|
濮阳市
| 3
| 4
|
三门峡市
| 3
| 4
|
许昌市
| 3
| 4
|
漯河市
| 3
| 4
|
平顶山市
| 2
| 5
|
南阳市
| 4
| 6
|
商丘市
| 4
| 5
|
周口市
| 2
| 3
|
驻马店市
| 4
| 3
|
信阳市
| 5
| 3
|
济源市
| 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