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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卫明电[2009]17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年7月30日,青海省兴海县发生一起人间肺鼠疫疫情。截止8月4日,已确诊病例12人,其中死亡3人。2008年11月,与我区哈密毗邻的甘肃省酒泉也先后发生2例人间鼠疫病例。今年我区已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昌吉州奇台县、塔城地区乌苏市等3个县(市)鼠样本中分离出鼠疫菌7株,在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博州精河县、塔城地区和丰县检出鼠疫阳性血清50份,说明在我区局部地区已发生动物间鼠疫流行。加之我区巴州、哈密等地区与青海、甘肃等疫情严重省区接壤,人员流动频繁,鼠疫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鼠疫防控工作,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尤其是近年来发生动物鼠疫疫情的地区和拟举办大型活动城市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鼠疫的危害性,高度重视鼠疫防控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鼠疫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进一步明确防控工作责任制,将各项防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相关措施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联防联控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地区间、军地间的鼠疫联防联控机制,及时通报疫情和防控工作进展,实现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共同做好鼠疫防控工作。动物间疫情活跃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当地兵团、铁路、航空、交通、旅游、驻疆单位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调配合,严防动物间鼠疫向人间传播,确保铁路、公路与航空运行安全。

  三、加大监测,及时报告

  进一步加强山区鼠疫监测工作。各地要保证足够的人员开展各项监测工作,要有计划地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沿边口岸和重点地区(巴州若羌县、且末县、哈密、准噶尔区域)的动物间疫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准噶尔荒漠鼠疫的监测工作,确保无人间鼠疫疫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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