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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全省消费维权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全面推进,稳步实施。根据各地实际和工作需要,统筹规划,明确标准,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在建设中,要厉行节约,讲究实效,保护前期投入,逐步完善已经建立的“一会两站”。

  (四)规范管理,依法维权。积极研究建立基层消费维权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一会两站”依法规范运行,真正担负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责任,全心全意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服务。

  (五)落实经费,确保运行。“一会两站”建设是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各级政府要予以大力扶持。对于建站所需经费,采取部门预算调剂一部分、省级财政补助一部分的方式解决;对于运行所需经费,原则通过市县、区政府财政支持、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筹措、社会赞助和乡(镇、街办)政府补贴等办法解决。

  四、工作规范

  “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是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职能到位的重要保障,要做到“六个规范”。

  (一)机构名称规范。乡(镇、街道)消费者协会分会的名称为“××县(市)或××市××区消费者协会××乡(镇、街道)分会”;行政村、社区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名称为 “××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可以合署办公。

  (二)组织设置规范。“一会两站”的设立和人员构成,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审核同意,并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指导和监督。

  (三)基础设施规范。“一会两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名消费维权联络员、一个相对固定场所、一块机构牌匾、一部相对固定联络电话、一本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登记簿、一块宣传栏、一套工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一台计算机,确保消费者咨询、申(投)诉有门、有人、有制度。

  (四)工作程序规范。“一会两站”的接待、登记、处理和汇总归档等工作环节、标准要统一,流程要合理、便捷,方便群众办事。

  (五)规章制度规范。“一会两站”应建立健全会站挂钩、所站挂钩、工作例会、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处理、部门协调联动、学习培训等项制度,并认真落实。

  (六)考核标准规范。“一会两站”应从档案管理、工作管理、站点规范管理、站点信息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制订标准,全面考核。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考核标准,并对“一会两站”工作定期考核验收、监督检查、推广典型、奖优惩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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