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全年转移就业2100万人,培训技能人才126万人(其中,在岗培训50万人)。农民工工作、生活环境和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公共服务等有明显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拓宽渠道,全方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围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自主创业和异地转移就业三个转移就业渠道,进行统筹规划和分别推进。结合国家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结合新农村建设,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对农民工就业的引导作用,发挥县域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吸纳作用,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创造更好的创业环境,加强扶持创新服务,强化创业培训,拓宽自主创业渠道。通过在输出地建设劳务基地,在城市扩展并畅通企业用工及社会劳务的需求,拓宽异地就业渠道,并注意发挥市场调节供求机制作用与政策导向和公共服务相配合,有序引导跨地区流动转移就业。(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移民、农劳办、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组织)
(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针对农民工群体特点、求职倾向和市场需要,大力实施分类培训,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和技能提升培训、预备制技能培训,农民工回乡创业培训,注重提高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性。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重新择业,支持民营培训机构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及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大力实施劳务品牌战略,提高补贴标准,整合培训资源。以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为主,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移民、农劳办、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和组织)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依托乡镇村平台,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调查统计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的动态管理,为分析判断形势、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提供有力的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与劳务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多形式的协作,形成全方位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农民工“远程见工系统”,充分发挥就业信息平台作用,力争将网络扩展到全省县、乡和大型用工企业,特别是农民工用工数量较大的企业,逐步形成城乡、区域沟通的灵敏的市场信息网络系统。(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司法、宣传、统计、农劳办、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组织)
(四)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以“春风行动”为依托,切实做好信息服务、劳务对接服务、创业服务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广泛收集和发布用工岗位信息,强化输出地与输入地间的信息对接,切实提高劳务对接的质量和效率,推广点对点对接工作模式。建立相关的激励和督促机制,通过派驻劳务工作机构,开展订单培训、政策协调、合作维权等方式,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好做实。对农民工创业,积极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开业指导、信贷支持、后续跟踪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农民工创业成功率。(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移民、公安、司法、农劳办、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和省政府驻外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