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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形成的各类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府信息,要按照审查内容、程序依法进行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类政府信息,不得公开,确保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五)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按时完成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季度统计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基本信息数据。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抓好制度梳理、完善、落实和制度评价机制建设,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公信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事项坚持实现集体民主决策,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建立健全网情舆情处理工作机制,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努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七)进一步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行政权力管理事项、依据、内容、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等内容,行政职权目录除涉密外全部向社会公开。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配套制度。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加快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和电子监察,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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