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持续深化六项治理工作
1.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网络系统,健全监管体系、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继续落实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开展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价格监管、切实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以“方便、周到、安全、满意”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实行全年开放门诊、延时门诊、夜间门诊和推行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一卡通”,以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互认,方便患者就医;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完善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行业风气转变;大力推进“五位一体”医患纠纷处置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加强医药广告审批和发布的有效监管。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协办。
2.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特别是县(市)区教育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违规借读引发的乱收费;修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全面完成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政策,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办。
3.继续深化治理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继续做好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四脱钩”工作,规范离退休人员在行业协会的任职;积极推行“三项评估”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认真梳理和筛选甄别,引导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重组、注销登记,或依法予以撤销登记;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发展;坚决查处和纠正行业协会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服务等行为。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办。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