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6月1日至10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矿产资源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求用人单位对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0年6月11日至7月25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管理、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会等部门和组织要联合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源头治理与大要案查处相结合,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对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用工场所全面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分析总结阶段(2010年7月26日至7月31日)。各区(县)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对农村用工存在的问题要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同时,还要总结近几年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2007年相比的主要数据分析)和经验。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汇总各区(县)总结材料的基础上向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