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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节能任务指标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节能任务指标的通知
(惠府办〔2009〕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惠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惠府〔2009〕32号)要求,2009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计划为2.75%。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的节能任务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节能工作的落实。该任务指标将作为2009年各县、区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务必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确保指标的顺利完成。

  附件:2009年度各县、区节能任务指标表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度各县、区节能任务指标表

  地区
  指标

惠城区

惠阳区

惠东县

博罗县

龙门县

大亚湾
  开发区

2009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未剔除国家、省立项高耗能项目

2.75%

3.1%

2.85%

3.1%

3.43%

2.75%

剔除国家、省立项高耗能项目

2.75%

3.1%

2.85%

3.1%

3.43%

2.75%

“十一五”万元GDP能耗降低进度(%)

未剔除国家、省立项高耗能项目

90%

81.85%

80.6%

80%

80%

80%

剔除国家、省立项高耗能项目

90%

81.85%

80.6%

80%

8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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