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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13.进一步完善认证认可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机制、强制性认证企业巡查机制、认证企业与产品的红黑榜发布制度、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机制等。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认证产品的停证、撤证(注销)监管力度。探索建立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档案库。深入开展自愿性认证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证机构,予以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大对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对不良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检验机构评审把关工作、加大能力验证试验,促进检验机构检测能力的提升。建立定期工作研讨制度,强化与认证、咨询、检验机构的信息交流联系工作。积极推进县域农产品检测资源的整合,确保全省农产品检测能力的提升。

  14.强化专项整治和打假治劣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牵头抓好全省“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全面完成“十小”整规任务。以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围绕国家扩大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开展建材执法检查。继续加大对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打击力度;围绕节能减排,组织开展对高耗能产品、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效标识的执法检查。围绕家电下乡开展相关产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一步深化打假责任制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高标准高要求地抓好“12365”投诉举报中心建设。

  三、以提升质监工作层次和水平为动力,积极推进质监服务“大平台”建设

  15.积极构建质监政策研究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及相关政策的研究,积极构建质监政策研究服务平台。坚持以平台为依托,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为我所用,建立质监部门的“智库”。要立足于质监职能的履行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通过政策研究和平台运作,每年选定一批课题,每年拿出一批成果;通过政策研究和平台运作,服务党委政府的决策,服务产业和企业的质量提升,服务质监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服务质监事业的科学发展。

  16.积极构建质量发展规划平台。抓紧调研起草“质量强省”、标准化、检验检测的“十二五”规划,同时要做好部门协调,努力争取列入我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其他职能工作如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都要加强调研,起草制订部门专项规划。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的“十二五”规划工作,及时将质监“十二五”规划纳入当地政府的大规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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