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协调市卫生局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电讯的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局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保卫、信访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等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2.政策法规与行政许可服务处
负责国家、省有关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卫生法规规章的起草、送审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的组织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负责市卫生局行政许可事项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服务事项的专家论证和听证工作;参与涉及卫生许可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3.人事处(外事处)
负责拟订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及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考试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奖惩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手续;负责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4.科技教育处
负责拟订卫生科技与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卫生科技攻关和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审核管理,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和科普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战略工作;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卫生学术团体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卫生对外合作与学术交流工作。
5.应急办公室
拟订卫生应急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技术指南;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组织实施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指导管理市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工作。
6.组织处(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选聘)、监督和管理;指导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人事档案,指导基层单位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卫生统战、高级知识分子、台湾事务和侨务等工作;指导相关非公医疗机构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老干部学习、会议和走访慰问活动,协助开展老干部党支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开展老干部健康疗养、体检及文体活动,负责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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