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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利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利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9〕527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安发改代赈[2008]534号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平利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同意对平利县洛河镇三坪村等5个乡镇12个村172户、60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采取小集中和插花方式安置。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
  1、住房建设。搬迁群众新建住宅172户、10800平方米,户均63平方米,人均18平方米。
  2、道路工程。新修道路8公里。其中:洛河镇三坪村2公里,广佛镇八角庙村2公里,城关镇沙河村2公里,老县镇凤桥村2公里。
  3、供水工程。新建蓄水池4座,管道10公里。其中:洛河镇三坪村蓄水池1座,管道2.5公里;广佛镇八角庙村蓄水池1座,管道2.5公里;城关镇八里关村蓄水池1座,管道2.5公里;老县镇马鞍村蓄水池1座,管道2.5公里。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599万元。其中:住房建设451万元,道路工程100万元,供水工程48万元。
  所需资金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30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60万元,其余资金由搬迁群众自筹及投劳解决。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住房建设180万元,道路工程80万元,供水工程4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用于群众住房及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
  四、脱贫致富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中的脱贫致富规划。请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和指导,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和后期相关扶持配套政策的落实,使搬迁群众尽快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请据此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单项工程设计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审批,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附件:平利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二○○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平利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序号迁出地迁入地
乡 镇乡 镇
合计512172600 16172600
1洛河镇351200洛河镇351200
三坪村1976三坪村1976
狮子坝村30115狮子坝村30115
丰坝村29丰坝村29
2广佛镇232126广佛镇232126
八角庙村25100八角庙村25100
东台村726东台村726
3城关镇443124城关镇443124
龙头村820龙头村820
沙河村1344沙河村1344
八里关村1530八里关村1530
纸坊沟村730纸坊沟村730
4老县镇228100老县镇228100
凤桥村1552凤桥村1552
马鞍山村1348马鞍山村1348
5兴隆镇11850兴隆镇51850
秋木河村1850秋木河村610
   蒙溪街村24
   冠河口村37
   小沟村14
   马鞍桥村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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