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建设局、园林局、交通运输局、交管局、教育局、商务局、工商局、能源办)
2.水污染防治。大力实施“清流净水”工程,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确保《
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6月底前完成修订报批,滹沱河、沙河、磁河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监测井年底前启动建设,集中饮用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在96%以上。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4月底前实现满负荷运行,出口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9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桥西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西北水利防洪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水务局、法制办)
(二)违法建筑(占地)拆除
1.违法建筑拆除。集中力量全力开展“零违工程”专项行动,重点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城市出入口部位以及二环路、槐安路、裕华路、和平路等48条路段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48.7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超期临建和简陋建筑实施拆除,对拆除后的重点路段,按照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对道路两侧的建筑实施综合整修,改善街道景观。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园林局、国土局、房管局、监察局、民政局、信访局、公安局)
2.违法占地清理。严格土地管理,3月底前组织力量对三环路以内36宗、310.65亩违法占地上的建筑进行拆除,其中:长安区24宗、235.6亩,桥东区1宗、4.4亩,裕华区1宗、11.2亩,新华区2宗、11.81亩,高新区8宗、47.64亩。
(责任单位:长安区、桥东区、新华区、裕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公安局、监察局)
(三)地标区域(建筑)打造
坚持照高端设计、顶级规划、高层策划的理念,打造新区起步区核心区、新客站地区、省会文化中心和滹沱河生态区四个标志性区域,建设石家庄万达城市广场、裕西城市商务广场、远洋城节点区域建筑群、新源财富中心、胜利大街地下商业街、天山海世界改扩建、中茂海悦、开元环球中心、中烟公司综合楼、中银广场、名门华都超高层和祥云国际(“吃遍中国”)十二个标志性建筑,形成一批国内一流、省内领先、具有视觉冲击力和心理震撼力、经得起历史检验,能够显著提升城市魅力地标性建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