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迎新佳苑”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的批复
(湘价函[2009]88号)
湖南省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审批迎新佳苑职工商品住房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党政机关组织职工新建住房的通知》(湘办[2002]60号)精神,鉴于你公司新建于长沙市雨花区万芙路与迎新路交汇处东南角“迎新佳苑”商品住房项目尚未竣工决算,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元的价格向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职工预售。待工程竣工决算后,再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正式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