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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9年县区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9年县区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
(朔政办发〔20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09年各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2010年1月12日,市政府考核验收组对六县区2009年环保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怀仁县人民政府
  山阴县人民政府
  二、良好单位
  平鲁区人民政府
  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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