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
(渝办发〔2010〕14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运用专业特长对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鉴证,并提供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商业服务的中介行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恢复重建和不断发展,从业人员增加,执业质量有效改善,业务收入增长,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已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总体规模偏小、竞争能力较弱等问题比较突出,与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水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服务职能,对于提高全市经济发展质量、保障经济信息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和监管,改善执业环境,强化内部治理,提高审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鼓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创新机制、规范化经营、一体化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
(二)坚持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合理布局,形成各有侧重、有序竞争、持续发展的格局。
(三)坚持诚信为本、质量第一。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全面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把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成为社会信赖的专业服务行业。
四、主要目标
(一)规模结构优化合理。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在我市形成布局合理的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扶持3―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全国综合排名前100强会计师事务所行列,其中具备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资格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2―3家;促进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布局更加合理,服务更具特色,管理更加规范。